服務質量承諾
我公司將竭誠為您提供“選購→安裝→維護”三位一體的服務體系。您在產品選購、安裝或維護過程中如有任何疑問,我公司的專賣店或授權的銷售處將熱情為您服務,并承諾在接到您的電話后的72小時內為您提供產品咨詢、免費現場勘測、安裝技術支持以及使用、維護、保養等一系列的資訊和服務工作。
我公司將竭誠為您提供“選購→安裝→維護”三位一體的服務體系。您在產品選購、安裝或維護過程中如有任何疑問,我公司的專賣店或授權的銷售處將熱情為您服務,并承諾在接到您的電話后的72小時內為您提供產品咨詢、免費現場勘測、安裝技術支持以及使用、維護、保養等一系列的資訊和服務工作。
★ 我公司使用國際先進的生產設備和工藝技術標準,選用天然的優質木材生產的產品,經出廠檢驗合格,產品質量及環
保指標符合 或超過中國國家標準的相關規定,保證優良的使用效果。
★ 我公司對產品實行終身質保,在產品正常使用過程中出現的任何產品自身質量問題由我公司負責免費維修或更換。
★ 我公司可為購買我公司產品的客戶提供專業的產品安裝服務,由我公司負責安裝的木地板類產品(含實木及實木復合地板)皆按完工后的實際測量面積結算, 產品損耗由我公司承擔 (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
★ 由我公司負責安裝的產品,工程安裝工作按中國國家標準、規范的相關規定執行,工程安裝質量保修一年,產品終身質保。
★ 在工程基礎條件符合國家標準、規范且安裝完畢后正常維護、使用條件下的產品,質保期內出現的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情況時,我公司將對超標部位的產品進行免費維修或更換。
★ 因用戶非正確的保養、使用原因而導致產品出現以下條款之一的均不屬于質量保證范圍之列,如客戶需要,我公司可提供有償維修服務。
(1) 施工完畢后,房屋無人居住,或長時間關閉,造成室內過于干燥或過于潮濕,引起地板開裂、縫隙、高低差過大現象,或由于濕度過大, 發生起拱、變形等現象的;
(2) 因空調、暖氣、地暖管道、生活用水等滴、冒、漏水原因, 造成產品變形的;
(3) 刮傷、撞擊、切割、水淹、長時間冷凍/烘烤、清潔保養方法不當等人為損壞的;
(4) 對室內某特定區域的產品超負荷使用的;
(5) 在不宜使用的地方使用, 如室外, 陽臺、浴池、衛生間等受陽光長時間暴曬、潮濕或不平整場地面所造成損壞的;
(6) 不可抗力及其它不明原因造成損壞的;
(7) 因用戶住宅建筑構件引起問題的;
(8) 由于季節干濕變化, 產品變形數值在國家標準規定允許范圍內的;
(9) 我公司或經銷商出售時,明確告知地板是處理品的。
1. 木地板產品的安裝應安排在裝修工程的最后環節,在預約安裝前,請確認地面泥水工程、隱蔽工程、吊頂工程、墻面工程、水電工程完成并經驗收。
2. 為保障良好的木地板鋪設基礎條件, 請提前清除鋪裝木地板區域內與鋪裝無關的其它裝飾材料,并確認地面基礎的強度符合驗收規定(用腳在完成的地面上來回搓動時, 不會有沙粒產生, 無蜂窩和裂縫等質量缺陷) 。
3. 地面應平整 (在地面2米長度范圍內的地面高低差應≤5mm) 。
4.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工程的防水層、立管、套管、地漏處嚴禁滲漏, 坡向應正確、無積水。
5. 安裝前要保證地面清潔、干燥 (含水率應低于20%, 檢查地面是否干燥的方法:將幾塊薄膜分別放在要鋪裝的地面上, 四周用
膠帶密封, 經過12小時后, 接觸地面的薄膜面沒有水汽凝結, 說明地面干燥度符合鋪裝要求) 。
6. 采用木龍骨鋪裝法鋪裝地板時, 請預先標記預埋的水、電管線位置, 以免造成損壞。
7. 有地熱系統的鋪裝區域, 發熱系統管路盡量分布均勻, 并用水泥或膠固定后做地表面平蓋處理, 防止地板直接接觸到供熱管線。
地板鋪裝前后3天內, 將地熱系統溫度控制在20℃以內。地板鋪裝完畢3天后可根據需要調至理想溫度, 但木地板表面溫度不可超過28℃。
8. 采用直接膠粘式鋪裝的區域,在木地板鋪裝完畢后72小時內避免在地板表面走動, 以確保膠粘牢固、地板面平整。
9. 奧斯騰木地板采用國際流行的錯縫、不等長板、或寬窄板組合搭配的鋪裝方式, 以達到自然美觀的效果。鋪裝輔料采用符合國家環保標準的國產建筑地板專用膠及白乳膠,也可提供進口粘合劑安裝(費用另計) 。
10. 請參照我公司木地板安裝配套線條的規格尺寸, 在需要進行貼腳線, 門、柜、樓梯等安裝的區域預留符合使用要求的位置和空間 (一般情況, 貼腳線的高度為76.2mm, 門扇底部距離T型線條頂部高度控制在5-8mm) 。
1. 定期吸塵或清掃地板,防止沙粒等硬物堆積而刮擦地板表面??捎貌坏嗡耐喜纪喜?, 局部臟跡可用中性清潔劑清洗, 嚴禁使用酸、堿性溶劑或汽油等有腐蝕性的溶劑擦洗;禁止在地板上放置強酸性和強堿性物質。
2. 防止陽光長時間暴曬地板, 以免開裂和加快地板表面漆膜的老化及退色;嚴禁地板接觸明火或直接在地板上放置大功率電熱器。
3. 避免金屬銳器、玻璃、瓷片、鞋釘等堅硬物器劃傷地板;搬動家具和重物時不得在地板表面拖挪;不宜用不透氣的材料長期覆蓋。
4. 鋪裝完畢的場所如暫不使用, 應定期通風, 室內濕度≤40%時宜采取加濕措施, 室內濕度≥80%時宜通風排濕。
5. 應避免衛生間、廚房等房間的水源泄漏。
6. 鋪裝于地暖系統上的地板, 供暖時應緩慢升降溫 (一般情況, 升降溫速度為1℃/小時),以防止地板開裂變形;木地板表面溫度不可超過28℃, 不得覆蓋超過1.5m2的不透氣材料, 避免使用無腿的家具直接放置于地板上。